Wednesday, October 31, 2007

中国反垄断法将动真格?

经过长期讨论,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周二通过反垄断法,新法定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据说中国的方便面生产厂家私下商定价格、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引发群众不满,最终促成了反垄断法的制定和通过。新苏黎世报认为,其实中国食品业总体竞争激烈,而中国国家操控的行业垄断问题最为严重:

“中国大部分经济领域都处于严重的垄断或寡头卖主垄断状况。这些领域带有战略性国有企业的印记,与政府和无所不在的共产党紧密结合。尽管这些企业已登上股市,但它们多数仍然为国家所有,其业务活动受政治考虑和欲望的左右。许多这样的大集团提供的服务没有什么竞争力,但却收取超高的费用,它们的工作不透明,是政界及其干部的重要收入来源。

这个国家资本主义的‘中国股份公司’控制了中国股市的大多数资本。属于这个股份公司的有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整个电信和金融服务行业。国家保护银行,一再向银行提供大笔补贴,因为这些银行往往不是从经济、而是从政治角度做出决定,经常资助不能赢利的面子工程。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很差,存款人获得的利息实际上是负数。”

正是由于国家控制的企业坚持垄断地位,反对自由竞争,中国的反垄断法经过千呼万唤才得以出台。那么,新出台的反垄断法将保持还是打破原有体制呢?新苏黎世报的文章最后写道:

“现在通过的法律版本给两者都留下了余地。法律规定禁止有损竞争的行为,必须实行市场价格,国有企业也须遵守这一法律。但是,法律又包括一些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的例外规定,这样实际上可以随意巩固现有状况。规定中表达不清的地方是,外资参与的企业是否违反国家利益的问题有待从新做出解释。另外,法律提出,要按照竞争法原则审查专利保护。这两条都有可能被滥用,使外国竞争对手吃亏并把他们排挤出中国市场。

新的竞争法能否及如何改变中国的企业景观,取决于新法的执行情况。由于国家及其干部在经济界依然存在,所以难以想象,目前结构并不强大的反垄断部门在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影响的条件下能够有效执法。驻北京的外国企业家联合会一致认为,中国的竞争环境带有至今仍不明确的政治意志烙印。但是,明年夏天毕竟有了竞争法和反垄断部门,外国投资者表示欢迎,不过他们也异口同声地希望中国政府能遵循国际做法,明确统一地贯彻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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